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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主动协调三方关系 确保基层监督工作顺利推进

[ 信息来源: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 作者: | 时间:2021-01-27 | 浏览:次 ]

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千阳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面对派驻监督工作实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协调“三方”关系,确保了基层监督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始终服从县纪委监委的领导。纪检监察组作为县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把“派”的职责作为纪检监察组神圣使命,紧紧跟随派驻机构改革的坚强步履,负重前行。坚决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积极履行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不断增强基层监督的“底气”。同时,对县纪委监委的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应答、第一时间落实、第一时间报告。在派驻工作中,纪检监察组已成为县纪委监委的“好助手”。

二是始终认清自己的职责定位。纪检监察组把摆正位置作为“驻”的保障和前提。作为具有双重身份的班子成员,组长能够

自觉摆正位置,准确定位,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正确处理与县委办公室的关系。纪检监察组在及时督促县委办公室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先后对县委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和重要事项决策15次给予提醒、建议和督促。同时,县委办公室对纪检监察组给予公务用车、办公和宽松的时间等工作保障。在派驻工作中,纪检监察组已成为县委办公室的“贤内助”。

三是始终搞好与驻在单位的关系。纪检监察组把协调好与派驻单位的关系作为派驻的关键,按照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权限和工作职责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协助、受理、处置等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日常监督,严肃执纪,大胆问责,为派驻单位“撑腰打气”,共处置线索11条,立案处分4人,实施提醒谈话12人次。同时,县卫生健康局等单位在很多工作中主动请求纪检监察组对基层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在派驻工作中,纪检监察组已成为驻在单位始终离不开的“定海神针”。

四是始终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纪检监察组把警示教育作为日常监督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各项纪律规定的要求,教育驻在单位干部职工始终坚守道德和纪律底线。先后组织驻在单位和县卫健系统开展警示教育16场次,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督促整改问题21个。派驻监督的6个单位,14个基层单位年内违纪问题发生率明显下降,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显著提升。在派驻工作中,纪检监察组已成为派驻单位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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