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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 排查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

[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 | 作者: | 时间:2021-10-15 | 浏览:次 ]

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全市开展“吃公函”问题排查整治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吃公函”是隐形变异“四风”新形式,“吃公函”消弭了公务接待制度的严肃性规范性,助长了违规公款吃喝歪风,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具体表现,必须坚决予以遏制。此次专项整治从“吃公函”这一切口入手,通过自查整改、监督执纪、完善制度等方式纠治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进一步严格公函使用、规范公款支出,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公务接待管理有关纪律规定,继承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围绕“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的问题;是否存在用一份公函接待多餐或将同一接待对象转嫁到无相关公务活动的单位轮流接待的问题;是否存在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搞违规吃喝或套取公款用于其他支出的问题;违反公务接待规定要求的其他问题”等四个方面,在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中开展。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宝鸡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公务接待的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对本县区本部门2019年以来“吃公函”问题开展自查整改。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行责任倒查、一案双查,确保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释放用铁的纪律管住违规公款吃喝的强烈信号。要督促相关单位把查处问题同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结合起来,按照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立行立改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监管漏洞。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将专项整治作为管党治党的有力抓手。要强化责任落实,党委(党组)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督促把握时间节点,扎实排查整改。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公函接待”制度,带头使用标准公函,严防违规吃喝反弹回潮,为制度执行作示范、当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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