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千阳县纪委监委坚持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为专项监督重要内容,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进一步将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
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梳理履行责任缺失、监督管理漏项、保护权责模糊等具体问题,形成监督指引清单,常态化开展“室组镇”联动监督,采取列席职能部门党组会议,检查档案资料、项目现场,分析网络舆情、信访举报、巡察和审计反馈重点信息等方式,延伸监督“探头”,重点查找贯彻落实文化遗产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违规决策、越权审批、未批先建等问题。督促成立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千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通报、部署全县非遗保护工作。督导职能部门制定《千阳县文化遗产普查方案》,助力全县文保单位做好非遗传承与保护工作。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对相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建立专项工作台账,紧盯文物保护有关项目审批、专项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严查腐败问题,形成有力震慑。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用好第一种形态做实日常管理监督,对有关责任问题从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等层面入手,对相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精准追责问责,认真查找并纠正处置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以案示警,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个案分析、类案梳理,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举办警示教育课堂等方式,推动7个乡镇和职能单位抓好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工作。持续深化行业治理,倒查制度机制漏洞,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全县不可移动文物点保护和安全管理办法》《群众文保员绩效考核办法》《文物保护点定期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督促夯实县镇村三级文保安全责任,聘请群众文保员16名,建立巡查信息管理系统,坚持日常巡查、重点排查、警示预警相结合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建起群防群治安全防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