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份忏悔录和某地政治生态材料摆在了浙江省金华市委书记陈龙的办公桌上。
此前,经陈龙同意,该市纪委监委经过深入细致的初核,查实了下辖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施某某部分严重违纪和涉嫌职务犯罪事实。后经陈龙同意并报省监委批准,金华市纪委监委于7月19日对施某某采取留置措施。
“本案从一开始到后续进展,充分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金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郎文荣告诉记者,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出台后,他们依据《规则》《规定》及时修订和调整相关制度、办法和审批程序等,细化措施审批权限,整理出需要报请市委书记审阅的内容,严格确保在市委领导下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自觉把讲政治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
这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规则》《规定》程序执纪执法,做到相辅相成、一体推进的一个缩影。
“《规定》作为监察法的实施办法,与《规则》相衔接,与刑事诉讼法、刑法等国家法律有效对接,将发挥推进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作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关于监察机关监督执法的要求,同样适用于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都要以此为准。
8月26日,围绕《规则》《规定》确定的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职权、程序要求、审批权限、文书手续等新要求新内容,为期3天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贯彻《规则》《规定》培训班开班。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奇凡为参训学员上了“第一课”。
“《规则》《规定》都在第一章‘总则’中,开宗明义地把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这是一根红线,贯穿《规则》《规定》之中。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把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落实到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刘奇凡表示。
“不论是《规则》还是《规定》,都是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体现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体现了党中央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田坤表示。
一体推进《规则》《规定》带来哪些变化?对此,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国祥告诉记者,最鲜明的变化,是更加突出了各级党委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比如,根据相关规定,对同级党委管理的正职领导干部采取谈话方式进行处置、开展初步核实、进行询问、采取搜查措施等,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进行立案调查、采取留置措施等,都要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审理报告都要报送同级党委审批。这样的制度设计,有助于党委基于对“树木和森林”的分析,从政治上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记者 周根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