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千阳纪检监察网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您的位置:

首页 >> 省市动态 >> 正文


王兴宁在省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时强调

[ 信息来源: | 作者:杨占启 | 时间:2019-01-28 | 浏览:次 ]

1月25日,省纪委监委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兴宁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主动强化自我约束,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王兴宁指出,《规则》上升为党内法规,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的制度、立的规矩。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准确领会《规则》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上来,不断增强贯彻落实《规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王兴宁强调,要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能力,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落实纪律检查机关和监察机关合署办公要求,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坚持执纪必严,又坚持纪法协同。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做到执纪执法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版权所有:中共千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千阳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千阳县城启文巷1号
陕ICP备16011088号-2  电话:0917-4241035 邮编:721100 电子信箱:qyjw4241035@163.com

网站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陕公网安备 610328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