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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对上半年执纪审查工作滞后单位进行集体约谈

[ 信息来源: | 作者:张华刚 | 时间:2017-07-21 | 浏览:次 ]


     日前,市纪委召开上半年执纪审查工作滞后单位集体约谈会,分别对工作滞后的机关内设室部、派驻纪检组和县区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标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纪检系统推进巡视整改暨执纪审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指出存在问题,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整改措施,传导工作压力。
     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问责利器敢于较真碰硬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宝鸡市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约谈办法(试行)》,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通报了上半年全市执纪审查工作情况;工作滞后的部分派驻机构和县区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清面临形势,明确工作任务,以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上半年执纪审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差距议措施,着力补齐工作短板,奋力追赶超越,努力提升执纪审查工作水平。
     会议要求,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聚焦执行党的“六大纪律”、落实“三个助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重点领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切实履职尽责。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系统思维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第一种形态,充分运用第二种形态,加大运用第三、第四种形态力度,以第三、第四种形态的强大惩戒和震慑作用保证第一、第二种形态的运用效果。各派驻机构要切实发挥好“探头”作用,重点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和部门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各县区纪委要紧盯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镇街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加大自办案件力度。要提高执纪审查工作效率,落实快查快结要求。要推动有条件的派驻纪检组和镇街建立标准化谈话室,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执纪审查安全。
     会议强调,各县区委、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支持执纪审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职,从严执纪。对履行责任不力、执纪审查工作滞后的,市纪委将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严肃问责。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张存刚、市纪委副书记邓方、市纪委常委陈宏伟参加会议并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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