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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 信息来源: | 作者:党风政风监督室 | 时间:2018-02-12 | 浏览:次 ]

  2018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凤翔县西街小学校长时赟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6月至2014年9月,时赟违规利用义务教育经费分3次给学校教职工发放福利共计39169元。2017年10月,时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供销社原主任蒲志龙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2015年11月,蒲志龙违规用公款购买礼品花费1712元,违规报销职工私家车加油费530元; 2016年1月,违规发放补贴2000元。2017年11月,蒲志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高新区磻溪镇三明村书记张东平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6年,张东平违规公款招待支出共计11469.75元。2017年10月,张东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没有休止符,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要主动对标看齐,带头转变作风,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反对特权、不搞特权,形成“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以钉钉子精神盯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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