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的典型案例
端午节将至,为持续严明党的纪律,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千阳纪委监委在全县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
千阳县南寨镇水泉村主任李同文违规报销个人话费的问题。2017年,李同文在担任水泉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千阳县高崖镇普社村文书李永仓违规操办父亲丧事的问题。2018年5月,李永仓未按照组织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超过规定桌数大办父亲丧事宴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县纪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和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工作安排的通知》(千纪发〔2019〕15号)要求,主动担当、履职尽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千阳县纪委党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