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过后,千阳县纪委全面贯彻落实“四种形态”精神开展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对纪律审查工作全程监督管理,夯实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基础,为全县扎实推进纪律审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一)编织搜寻违纪党员的大网。一是对全县范围内的公安“三类”案件、法院判刑案件、社区矫正案件做到及时比对、及时处理,并形成“绿色通道”,实现高效排查;二是加强和周边兄弟县区的纪律作风明察暗访;三是组织对全县交通违法等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新增问题线索50余条。近期还将对全县环保、市场监管、城管、安监等部门的行政处罚类案件进行调研、排查,搜集相关资料,为下一步执纪审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推行问题线索动态化管理。在县纪委设置问题线索管理平台,将信访举报、执法检查、司法机关移交以及审计、财政、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将线索转办情况,办理情况全部纳入监督视野,适时展现每一个线索办理的进展情况和处理情况。对初核、函询谈话的问题线索设置办理时限,对转立案的问题线索,在立案审查环节和审理环节也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办理时限,对未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处置问题线索的,将其纳入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台账。
(三)规范重要问题线索管理。对于信访举报及其他渠道发现的线索,属于反映县管领导干部问题以及反映一般干部问题中具体、有可能成案的问题线索由信访室负责管理。对于反映问题详实、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按初核、拟立案、谈话函询、暂存的,由承办室集体研判,并根据集体研判结果制作呈请表提出处理意见,实现了对问题线索查处流程和结果的全程监督。
(四)提升基层纪委(纪检组)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特别是对纪律审查工作做到定期检查督促、定期通报,促进了基层纪委(纪检组)聚焦主业、运用“四种形态”的意识和积极性。2017年1-2月,全县基层纪委(纪检组)共处置问题线索15条,立案5件,处分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