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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情况汇

[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 作者: | 时间:2019-08-20 | 浏览:次 ]

  8月16日,副省长、市委书记徐启方主持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情况综合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巡察工作。
  市委副书记、市长惠进才,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琦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本轮巡察呈现出四个方面特点:一是政治巡察更加突出。既突出“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又围绕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巡察,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有效发挥。二是巡察方式持续拓展。既对12个市级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又对3个县区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巡视巡察联动方式综合运用,效果更加明显。三是巡察质量不断提升。既发现面上的共性问题,也发现典型性突出问题,同时也发现了一批问题线索,巡察质量进一步提升。四是监督合力有效增强。本轮巡察期间,同步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两个专项检查”与巡察监督合力效果明显。
  就进一步做好巡察工作,会议强调,一要把握巡察定位,持续深化政治巡察。要把深化政治巡察作为重要任务,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委工作大局加强巡察监督,确保重大政策措施在宝鸡落地见效,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巡察质量。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在发现政治问题、本质问题、深层次问题上取得突破,真正形成有力震慑。三要做实日常监督,合力推动巡察整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督促巡视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采取参加反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要落实好市级领导参加巡察反馈问题制度,同时要对标省委巡视做法,抄送对其分管部门的巡察反馈意见,推动履行“一岗双责”,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四要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巡察工作基础。要着力加强巡察队伍教育、监督和管理,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打造过硬巡察干部队伍。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都让,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沙红梅,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蔡鸿飞,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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