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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责任贯通联动】财政局党组:强化四个着力 突显财政职能 全力推进“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 作者: | 时间:2020-10-28 | 浏览:次 ]

财政局党组作为全县“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改革试点工作4个观察点之一,针对涉农资金监管防范风险,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管机制。

着力廉政教育,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时时讲廉。利用多种形式,特别是在年初、半年财政工作会及机关全体人员会上,实事求是地分析讲评本单位干部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方位、多角度地查找主观原因,提出治理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公开诺廉。结合自身职能和系统特点,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制定加强自身建设的廉政标准,年初及时与局属单位、各股和镇财政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廉政风险防范责任书。

三是学习增廉。利用“三会一课”,加强廉政建设,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四个服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好党务、政务公开,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四是率先倡廉。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修定《2020年度党组班子主体责任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细化和量化党的建设具体工作、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形成主体责任清单。

着力制度保障,提升工作活力

一是准则条例为前提。局党组“两个责任”方案中涵盖十项重点工作23条具体工作任务。将涉及的条例、准则、办法、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整理出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11条个相关准则、条例、制度,以此做为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前提。

二是机关制度为标尺。修订完善机关《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工作制度》等29项管理制度,规范加强机关干部日常管理,整治作风粗暴、庸政懒政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对前来办事的群众,首位接待或办理的人员,应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主管人员处。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办理,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转交承办人;承办人不在岗或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负责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并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负责跟踪办理。

三是考核奖惩为激励。为进一步强化机关管理,量化岗位管理,并对县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全面落实“三项”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修定《千阳县财政局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镇财政所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将党的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着力三个贯通,增强防范意识

一是廉政信息贯通。派驻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高发性、领域性等违纪违法腐败案件突出特征的分析研判,及时向财政局党组书记反馈局系统干部职工问题线索初核调查情况,向财政局党组通报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局系统对财政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经局党组书记签字后移交派驻纪检组。

二是日常监管贯通。党组书记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管,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股所长的监管。党组书记不定期对局班子成员进行家访,班子成员对分管股所长进行家访,发挥家庭助廉作用。随时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动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抓早抓小,防止违规违纪问题演变成违法犯罪。

三是风险防控贯通。建立健全各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特别在深化预算绩效管理、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规范涉企收费、涉农扶贫资金监管、政府采购监管、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培训、推广财政云系统等八项重点工作中,查找廉政风险点,签订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明确业务职责及党风廉政职责,对评定的风险类别及级次,制定有效防控措施,着力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着力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一是加强资金动态监控按照省市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台账部署安排,印发了《千阳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工作的通知》,运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对扶贫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跟踪预警。进一步明确和夯实了各级各部门职责任务,严格扶贫资金台账管理制度,确保动态监控系统顺利运行。截止目前,全县已建立了2017-2020年扶贫资金县级、部门、镇、村四级台账,对扶贫资金要素发生变化的及时更新,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成效。

二是严格资金公开公示按照《千阳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细则》要求,财政局对于涉及扶贫资金的指标文件、资金管理办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并保持长期公示状态。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并要求扶贫资金使用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必须在项目实施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要求公示期不低于10日,并对公告公示资料留档。

三是开展资金监督检查。财政局发挥职能作用,注重资金监督问效,对财政资金采取形式多样的检查方法,坚持季度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将监督贯穿财政资金全过程。一是重点开展了扶贫项目资金监督检查。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督查的通知》和实施方案,每季度将全局人员分成11个组,明确责任股室、责任人及督查单位,对7个镇19个部门的2017-2020年涉农整合资金(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扶贫项目资金集中整治中2018年结转结余资金整改情况、2019年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方面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二是抓好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强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业务股督促项目主管部门(镇)及实施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开展日常监督。县财政局根据项目进度加强对项目完工后决算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予以反馈,限期进行整改。

四是做好资金绩效评价我局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财政各项资金全面实行绩效管理。从4月5日起,财政局对2019年的涉农整合资金以抽查评价方式,对2019年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对评价过程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并要求限期进行了整改。对多次督办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镇村上交县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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