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探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结合全市年度工作实际,为每位市委常委“量身”制定“个性化”清单,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中。
以清单明责。有责不明,百弊丛生。以清单明责,就是通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厘清责任、明确任务、细化要求,将责任清单作为市委常委履行主体责任的“业务指南”。今年年初,在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常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基础上,定制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函》,实行市委常委一人一清单,厘清细化41项工作任务,其中,责任项目最多的11项,最少的2项,解决了有责不明、界限不清、内容不具体等问题。比如,对市委宣传部长,明确了发挥宣传部门的牵头作用,重视反腐舆情分析,正确引导舆论,传递党风廉政建设正能量,领导宣传部门弘扬张载“关学”等优秀传统文化,发挥教育引导作用等责任内容。对市委组织部长,明确了对标省委基准增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考核权重,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中省纪委全会提出的“优化地方纪委及其常委会的结构”“加大干部交流轮岗”要求等责任内容。在市级带动下,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党委积极跟进,各自量化职责,建立责任清单。岐山县建立镇街、企事业单位“两个责任”清单,千阳县探索建立村级主体责任清单,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
依清单履责。党委主体责任,根本在担当,关键在落实。市委常委严格依照责任清单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市委常委会今年7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分别听取12个县区和8个市级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并逐一进行点评,指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方向。市委主要领导和2名市委常委分别带队,分三组对12个县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责、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36个问题,限时整改。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召开分管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会,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市委组织部长对县级以上新任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一对一谈话。常委副市长与分管的蟠龙新区、市国资委等五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谈话。切实做到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据清单问责。没有问责,落实主体责任就是一句空话。今年以来,结合市委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截止当前已有2个县级部门和33名单位负责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因部分镇街2015年度侵害群众身边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查处”问题,7名县区委书记被市委书记集中约谈,9名县区纪委书记被市纪委书记约谈。同时还出台了《宝鸡市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实施约谈办法》,先行在4个县区和5个市级部门试点。通过多措并举,层层传导压力、持续形成震慑,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