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着拿公家的钱办公事,没装进个人腰包就没事。没想到改变资金用途违反了有关规定,让困难群众得不到应有补助,教训太深刻了!”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新街镇官村村委会原主任张有田痛悔地告诉笔者,前不久,他因挪用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用于支付村务工程款和村民务工费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日前,宝鸡市纪委对去年全市扶贫领域违纪问题进行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被曝光,张有田的问题是其中一起。
针对脱贫攻坚过程中存在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去年以来,宝鸡市以消除镇街“零查处”为目标,夯实市、县、镇三级责任,深挖问题根源。市委书记钱引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政国分别对4个县区委书记和9名县区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把责任和压力向基层传导。注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每一个举报件都严肃核查、每一分违纪资金都追缴到位。
陇县城关镇腰庄村会计李茂强在低保审核中,隐瞒其伯父李某病亡事实,三年冒领低保金6000元,被镇党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扶风县法门镇副镇长侯文忠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粗心大意、审核不严,将5户不符合条件的群众列为危房改造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去年12月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328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1人,其他处理99人。”宝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政国说。(张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