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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五个月全市89名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处分

[ 信息来源: | 作者:鲁涛 张宁 | 时间:2017-06-21 | 浏览:次 ]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挺纪在前,点破隐形“四风”障眼法,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1至 5月,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 282件,查处 7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 89人。
  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铁有痕,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畅通举报渠道,创新监督方法,不断坚持深化,打造作风建设亮丽名片。从今年 3月起,市纪委组成 6个检查组,用两个多月时间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带着 852张疑似发票、 150个问题线索,对全市 12个县区, 28个市级部门, 56处宾馆饭店、超市商场和名胜景区开展集中明察暗访,调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款消费发票 564张,查阅账务凭证1100余本,使“四风”花样翻新、隐形变异问题无处遁形。随着“探头”的持续深入,一批线索和问题被迅速查处。千阳县“西关果蔬市场”开业仪式结束后,县民爆器材专营站经理李新芳安排,违规支出招待、烟酒等费用共计 2777元。李新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办理婚宴 38桌,事后竟向镇纪委报告 22桌,凤县河口镇唐沟村党支部书记秦建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用公款购买烟茶、水果、发放本单位考核奖以及各类补助合计 23190元,岐山县青化镇财政所所长李小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不正之风,要坚决予以查处,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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