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千阳纪检监察网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您的位置:

首页 >> 特色栏目 >> 警钟长鸣 >> 正文


关于我县1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 信息来源: | 作者:佚名 | 时间:2016-02-15 | 浏览:次 ]

        县粮食局局长王文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20156-9月,王文强作为县粮食局局长,借劳保名义乱发购物卡,违规收受下属单位购物卡,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2016118日,县纪委给予王文强党内警告处分。

版权所有:中共千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千阳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千阳县城启文巷1号
陕ICP备16011088号-2  电话:0917-4241035 邮编:721100 电子信箱:qyjw4241035@163.com

网站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陕公网安备 610328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