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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继斌等5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 信息来源: | 作者:佚名 | 时间:2016-06-28 | 浏览:次 ]

        2015年1-20161月,崔家头镇庄科村党支部书记徐继斌等5人违反规定以误工名义给参会党员滥发补贴,组织村组干部13人到延安旅游,违规给村组干部购买衣服发放福利,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201641日,中共千阳县纪委决定立案调查,2016628日,中共千阳县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决定给予庄科村支部书记徐继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监委会主任赵忠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凤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建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李秋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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